关于做好2020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我校2020年防灾减灾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活动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突出主题,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好校园网、微信、QQ、腾讯会议等新媒体以及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努力营造全体师生员工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文化氛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二、加强学校灾害防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范水平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有效推进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演练。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情况,可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促进师生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要做好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问题专题宣传教育和整治,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灭火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保卫处(见附表)。
四、精心组织活动,认真总结经验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做好总结。5月26日前,各单位将活动总结报告及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报保卫处安全科。
联系人:王希峰
电 话:6(90)2640、18865582926
邮 箱:wangxf721521@163.com
附件:单位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
保卫处
2020年5月10日
附件
单位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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