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
校园机动车超速及违停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
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进一步保障校园交通安全,自3月2日(下周一)起至疫情结束,对超速、违章停放车辆将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对于时速超过40公里的车辆(超速100%以上),将列入限行名单,禁止驶入校园。
二、对一般违章停放车辆,第1次、第2次予以警告,第3次列入限行名单,禁止驶入校园。违章停放车辆超过24小时或占用消防、应急通道的将直接列入限行名单。
三、列入限行名单后,可申请解除。办理解除手续时,须填写《校园违章机动车解除限行申请表》。
四、首次限行解除后,若再次超速或违停,七日内禁止驶入校园。
希望全校师生员工理解、支持、配合学校交通治理工作,自觉遵守校内交通管理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保卫处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