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并启用《校园临时通行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11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准确摸排掌握校内居住各类人员的信息状况,切实加强对进出学校人员的管控,根据《烟台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烟大校字[2020]6号)要求,学校将于近日为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家属、校内住宅承租承借人、编制外临时用工等人员办理“校园临时通行证”。

为避免办证期间的人员聚集,提高工作效率,通行证的办理将采取由各单位统一审核登记汇总与本单位相关的上述人员信息,报送保卫处核准后统一制作证件。此通行证仅限于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使用,疫情结束后自动作废。

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师生员工凭带有个人照片的“烟台大学校园卡”出入校门,不再需要办理“临时通行证”。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不得再对外发生新的校内住宅出租出借行为,学校亦不再为新增承租承借人办理“临时通行证”。已出租出借校内住宅的教职工,必须对承租承借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需定期随访和掌握有关人员情况,并按要求向学校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具体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可以从保卫处网站的“文件下载”专区下载相关类别的通行证办理“汇总登记表”和“校园临时通行证模板”(见附表1-4),按照要求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在“通行证”背面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单位将填好后的“汇总登记表”和“通行证”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邮箱zhangguosheng70@163.com,纸质版报送保卫处核准后统一塑封制作证件,再由各单位安排人员领回发放至个人。

五、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予以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弄虚作假或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务必安排专人于214日(本周五)下午5时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保卫处校卫队。保卫处将于下周开始执行相关人员凭“临时通行证”加“身份证”出入校园的管控措施。

保卫处联系人:张国胜     联系电话:15589603526

保卫处校卫队办公地址:G3号楼一层。

 

烟台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210

 

附表:1.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家属汇总登记表

2.租借校内住宅人员汇总登记表

3.编制外临时用工人员汇总登记表

4.《校园临时通行证》模板

 


 


 

 

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