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06 点击数:

烟  台  大  学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寒假及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及春节期间我校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防范到位,确保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范意识

各部门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谨防网络电信诈骗、“校园贷”类案件及时删除不良信息,防止产生不良影响,形成不稳定因素。教育师生自重自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师生在往返校及外出旅行时应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黑车”或私自包车,并保持与家中联系,告知行程信息。

三、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放假前和开学后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严”和“细”,严防走过场。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设施、查隐患,有记录,不走过场;隐患整改要落实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不流于形式。特别是有施工、装修作业的部门和区域,一定要落实安全责任,做到持证上岗、按章作业。保卫处将于寒假前,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意外

加强对假期中有科研、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研究室的安全管理。教育师生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加强大型活动管理。假期举办大型活动及各种培训班必须经学校批准,报保卫处备案。举办单位要落实好安全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加强物资器材安全管理。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库室的重要设备、仪器等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单位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存折和其它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各财务部门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离校外出时务必委托他人看好门户,管好钥匙,并将托管人的联系方式报单位值班室,以备急需。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寒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严格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好值班职责,及时掌握本责任区的安全动态,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绝不能瞒报、迟报、漏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902510。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或匪警电话(110)。  

 

                        

                               烟台大学保卫处

202016       

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