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关于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王希峰 时间:2018-09-04 点击数:

烟台大学关于开展

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安保防控工作,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校开展一次排查安全隐患,防范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等四类风险的专项行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一、 总体要求

以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以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排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为基本手段,以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确保我校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调动全校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力争在最早的环节、最低的层级、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问题,实现最佳的效果。

二、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4

三、排查重点

(一)暴力恐怖事件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物品、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管控、防范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重点人员,主要是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和校内新疆籍外来务工人员。2、重点物品,包括可直接用于恐怖活动的工具、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等。3、重点部位,包括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以及易受恐怖袭击的宿舍、食堂、礼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可能或已经引发串联、聚集、上访、闹事的矛盾纠纷,以及化解处置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历史遗留问题,如涉军队退役人员等特定利益群体。2、教育纠纷,学科整合、岗位聘任、住房分配、职工子女入学、就业等引发的矛盾。3、学校房产租用商户、食堂承包等经营者利益受损及经营者变更引发的矛盾。4、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电信诈骗等涉众型侵财类违法犯罪案件利益受损群体。5、干群矛盾、组织处罚、执纪不当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作风简单粗暴引发的矛盾纠纷。6、网络热点炒作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7、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纠纷。8、“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聚集苗头和敌对势力、境外非政府组织等插手的事件。

(三)个人极端事件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有暴力倾向、扬言报复社会等群体、人员和可能引发暴力冲突的行为,以及教育、服务、管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1、上访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多次进京到省反映问题,精神偏执和行为固执的人员。2、因为工作和生活、感情遇到挫折,或学生中学业压力大、经济困难、受深度网络诈骗等,导致精神偏激、情绪激烈的人员。3、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而引发的对政府严重不满的人员。4、顽固不化的邪教人员、长期对学校不满的人员。5、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服务管理上的漏洞。6、可能引发暴力冲突的恶意欠薪等行为等。

(四)安全事故风险隐患。按照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总要求,对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再部署、再落实。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大型重要活动、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监管、防控等工作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四、排查主体和方式

(一)坚持党委主导。此次排查以学校党委为主导,以学校二级单位为主体,以处室、院系(部)的基层组织为基础,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查找问题,摸清底数,掌握苗头动向,提前做好防范化解。

(二)学校职能部门要搞好辖区内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职责权限,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排查责任,认真搞好辖区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三)排查要注意把握方式。一是建立台帐。各部(处)室、二级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都要逐一汇总登记,列出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防范处置提供依据。二是分析研判,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特别是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会商研判、研究对策,切实做好预警预测预防工作。要结合落实月报制度,逐级上报分析研判情况。三是归口分流,风险隐患该由哪一级负责解决的,就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属于哪个部门职责范围的,就由哪个部门解决,职能部门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党委。

五、工作措施

一是及时化解。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风险隐患,各单位都要逐一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特别对容易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要逐一细化防范处置预案,一人一策做好化解工作。要通过回访帮教等方式,面对面地讲明政策、晓以利害、敲打震慑、教育引导,将风险隐患化解于初始阶段、萌芽状态。

二是依法处置。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善于依靠公安、安全机关,有针对性地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坚持主动进攻、抓早打小,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及时消除隐患,形成强大震慑。一旦发生了现实危险,要快速反应,做到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努力实现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强化管控。对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特别是个别息诉后又反复、多次进京上访以及容易产生极端事件的人员,要切实稳控到位,坚决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和极端事件。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好病情风险评估,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对存在的风险点、隐患点一时解决不了的重点场所、单位、部位,要切实做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重点防控,确保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问题。

六、 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管亲自抓,分管同志要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二是坚持齐抓共管。学校各级部门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部门之间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拾遗补缺,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

三是加大督导推进。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分解、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倒排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排查、化解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对化解任务重的部门实行重点督导。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学校建立情况同步机制,对隐患排查实行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这次专项行动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对因排查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总结巩固经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健全隐患排查,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的制度性、机制性难题,不断提高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情况及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采取的工作措施等,请于每月4日前由专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206室)。整体工作总结,请于20183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