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整体水平,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2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自即日起至6月22日开展一次全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 号),按照我校消防工作“学校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充分发挥部门和各单位消防组织职能作用,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实现全校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防较大火灾事故,遏制“小火亡人”火灾。
二、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二级单位责任。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1.建立清单机制。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逐一明确所属部位、场所负责人的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
2.建立形势研判机制。各单位要在 3 月底前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专题会议,对本单位消防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做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具体办法、措施和计划安排。
3.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摸清辖区消防安全底数,特别是有居住房屋的单位,要切实排查人员居住情况。要将排查情况逐一分类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落实“四清一查”,即:清违规住人,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清办公、居住、疏散通道等场所可燃杂物,清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4.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火灾防范意识。
(二)职能部门责任
1.负责学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消防安全重点单(部)位的消防监督检查。
2.加强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协作,寻求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
3.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督办,责令整改;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上报学校防火委员会,依法依纪予以严肃追责。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火灾隐患最突出、师生员工反映最强烈的领域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开展租住房、彩钢板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租住房、彩钢板房底数,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个一律”要求:对住宿与生产、经营、做饭、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对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对住宿 10 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对住宿 30 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对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易燃彩钢板房,一律依法清理。
(二)加强建筑物消防安全治理。各单位要严格建筑物使用、改建、扩建和装修审批手续,未经消防行政审批,不得擅自施工装修;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违规留宿人员的,一律依法清理住宿人员;对建筑施工现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的,一律依法予以整改;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三)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单位要对辖区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有隐患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检查所属办公、居住等场所有无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电取暖等突出问题。
(四)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消防网格化管理体系,大力发展“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安全网格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基础上,要加强党政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所属重点科室、部位、场所负责人、网格员等类人群消防培训,培养更多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和专业人才。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判本单位的火灾形势,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本单位久拖不改、严重影响校园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易出现反复的火灾隐患,要切实下大力进行彻底整改。
2.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严格执行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落实,要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单位自查材料和部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高岗;联系电话:6901806,邮箱:ytugao@ytu.edu.cn。
烟台大学防火委员
201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