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希峰 时间:2018-09-04 点击数:

关于做好“春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8年“春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

单位负责人要结合学校当前开展的“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自检自查,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消防安全、房屋和公用设施安全、电气线路、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等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学校并要有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意外。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通过主题班会、微信群、QQ群等形式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防火防盗、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防意外人身伤害、防校园欺凌教育及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教育,要重点突出学生回家以及部分学生外出旅游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严防山林防火,不带火种上山,更不能在山林吸烟。

四、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规章制度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公寓的防火、防盗工作和出入人员的检查工作。社区中心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度,严查校外留宿人员;加强图书馆、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查,避免盗窃、遗失、火灾等各类案件的发生;饮食中心要加强餐厅管理,认真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相关事故的发生;加强集体活动管理,各单位外出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并要有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之间要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出现空挡,保证信息畅通,对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902510。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电话(110)。

                    

                                       

 

                                    保 卫 处

                                2018424

 

 

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