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希峰 时间:2018-09-04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 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二、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火灾、防盗抢、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诈骗、防网络谣言”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明令禁止学生私自下海游泳和进入深水区、无人区游泳,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内酒精炉、吸烟等;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非法集会、游行、“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防止上当受骗加入传销等非法组织。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三、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学生放假前组织专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场所的用水用电安全、实验药品及仪器设备安全、食堂卫生安全和防火防盗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对暑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食堂等场所和重要仪器设备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部位要加强安全保护,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全面细化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学院、学生社区中心对暑期留校的学生要集中登记,强化楼寓管理,离校的学生,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离校时委托他人看好门户,并将联系人电话报单位值班室,以备急需时使用;各单位对所属重要设备、仪器等落实防范措施,尤其是实验室、微机室、精密仪器室、网络中心等高档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要加强防范,专人保管;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密组织,并健全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随时了解情况;暑期有函授任务和举办各类培训班及组织各类会议的单位,要执行规范,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五、完善值班制度,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各级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学校办公室及保卫处。如发生重大火灾,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生重大伤害案件,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

保卫处暑假期间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6902510

                                         

    

                                2018710

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