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

作者: 时间:2024-04-19 点击数:

                                                     第一部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一、总则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在我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直至维护校园周边及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预案的依据

制定预案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制定预案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确保校园直至社会公共安全,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通过制定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全面提高学校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建设全国一流综合性大学提供安全环境和坚实保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校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类突发事件。包括: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闹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教师在学术活动中传播有害于社会安全稳定的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突发事件,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2、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杀人致死、放火、强奸、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

3、重大治安灾害案件、事故。包括:流氓滋事、群体闹事、打架斗殴、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出走等突发事件;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4、重大考试作弊事件。主要是在学历教育中各种资格考试、证书考试中出现的大范围或群体性考试作弊事件。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校园里公共供水、供电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包括: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7、校园网络突发事件。包括:由于病毒感染、黑客侵入等造成的网络瘫痪、吊线等突发事件。

8、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台风、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

9、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既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第一时间进入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确认信息来源和真实性,核准有关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方式),认真研究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冷静应对,切勿消极懈怠,延误解决事件的有利时机。同时,迅速上报突发事件控制程度、事态发展态势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密切跟踪事件进展。通过迅速有效地积极应对,将突发事件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并谨防事态扩大,努力把突发事件解决在初始阶段,坚决制止突发事件的蔓延。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使处置工作有根有据、合情合理,切忌采取主观化、人为化、随意化的应对措施,确保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不断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处置工作实力,提高处置工作效率。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为妥当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工作预案中,要明确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得预案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低到高分为:一般事件(Ⅳ级)、较大事件(Ⅲ级)、重大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四个等级。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突发公共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烟台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员: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党委保卫部(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会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我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在预测我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校外其它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我校的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烟台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4)部署和总结我校年度应急事件处置预案的管理工作。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党委保卫部(处)处长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和党委保卫部(处)共同承担。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烟台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2)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为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作用和事件处置机构快速运转及指挥枢纽作用;

3)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选择和决定;

4)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5)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学校办公室、党委保卫部(处)

1)负责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

2)组织制定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

3)负责全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及时掌握全校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信息及时依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校领导和上级领导部门;

4)负责校直属机关值班制度建设和人员安排;

5)协调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与烟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对外宣传、接待新闻媒体工作;

6)完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研究生处

1)负责协调处理因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办学条件、学籍学历管理、毕业生就业等问题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

2)协调处理非学历高等教育因办学条件等问题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3)负责协调处理教育考试命题、保密等考试考务工作引发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4)负责协调处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引发的学生之间、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纠纷、打架斗殴等突发公共事件,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协调处理由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6)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学生停(罢)课事件;

7)协调处理在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中发生的学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8)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活动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骚乱事件;

9)完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处

1)负责协调处理因学校收费管理、与外单位的债务纠纷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为校领导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提供经费保障;

3)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事处

1)负责协调处理因临时聘用的待遇、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引发的教师集体上访、停课、罢教事件;

2)负责协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3)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国际合作交流处

1)负责协调处理与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文教专家、留学生有关的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2)负责协调处理自费留学中介、中外合作办学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3)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管理处

1)负责协调处理因食堂等后勤管理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2)负责协调处理学生公寓建设、经营管理等原因引发的重大安全稳定事故与群体性事件;

3)负责协调处理后勤社会化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4)负责协调处理校舍倒塌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5)负责协调处理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严重危害校舍安全的自然灾害事故;

6)负责处理教学楼、学生公寓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7)为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交通、餐饮等后勤保障;

8)负责协调处理因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和其它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完成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部门要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在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处理或牵头协调处理相关的突发事件。各处置工作组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社会政治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宣传、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和党委保卫部(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党委保卫部(处)共同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挥学校涉及学生集体非法集会、集体罢课、上访以及教师在学术活动中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等社会政治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2)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

3)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是否进行人员疏散等应急处理办法;

5)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决定信息报送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和烟台市市委、市府及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6)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7)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学校管理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党委保卫部(处)处长和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党委保卫部(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挥涉及教学、考试等学校管理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2)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

4)对学校管理类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5)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校园治安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保卫部(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处),日常工作由党委保卫部(处)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挥涉及暴力侵害、盗窃、自杀等校园治安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2)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校园治安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

4)对校园治安类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5)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保卫部(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基建处处长、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委保卫部(处),日常工作由党委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挥涉及消防、交通等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2)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

4)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5)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和校医院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和校医院共同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扩散等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

2)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完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及时收集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请求指示和援助等;

4)普及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及相关安全知识;

5)指导和组织学校师生员工应对和处置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6)督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防控机制;

7)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8)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网络建设和管理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网络中心,日常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共同负责。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信息进行监控;

2)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

3)及时处置和向上级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以及其他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4)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5)督促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机制;

6)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7)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和党委保卫部(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和党委保卫部(处)共同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指挥涉及地震等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

2)研究确定事件等级,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3)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机制;

4)对自然灾害类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进行指导;

5)研究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6)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部分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类:政治性、群体性及大规模聚集、游行示威等类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二、应急响应

根据此类突发事件的规模和程度等按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等不同等级进行从全校到各个基层单位的分级响应。只是个别人的行动,由相关学院予以处置;较大的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照预案处置;重大、特大的应当在烟台市党政领导指挥下,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处置。

三、此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一是坚持原则、依法处置。要在了解事件起因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在涉及到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原则,不能姑息迁就,同时在处置中也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识和处理。 

二是灵活机动、视情而定。各种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由于涉及人员多,涉案人员的情绪较为激动,要以规劝、说服教育等缓和性措施和谨慎地使用强行隔离、带离、疏导等强制性措施相结合达到处置目的。

四、后期处置

此类突发性事件的完全平息和解决就标志着处置工作的基本结束,而进入后期阶段的处置工作。主要有查明事件的组织者和挑头人员,根据事件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政纪、法律处分和以组织学习讨论等方式端正参与者的认识和态度,消除不良影响,防止反弹和复发。组织整理整个事件过程的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作出处理。

 

第二类: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杀人致死、放火、强奸、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重大治安案件包括流氓滋事、群体扰乱治安性的闹事、打架斗殴;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等。

二、应急响应

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应急响应,要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制止犯罪,对刑事案件的临场处置要组织专人保护现场,急救人命、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注意保护好犯罪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

对重大治安案件,也要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排险、抢救伤员和财物、疏散师生等处置行动。

三、后期处置

当犯罪案件现场勘查结束,要清理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对治安案件要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善后事宜。

第三类:学校火灾火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各种放火、意外着火、失火、自焚等形成的各种等级的火灾和火险隐患等。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根据发生的火警,向地方消防部门进行报告。任何个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迅速准确地向消防部门报警,讲清起火的地点和单位;起火单位、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三、后期处置

协助地方消防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火灾起火的原因和消防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四类:爆炸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各种物理性、化学性爆炸以及其他爆炸事件。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并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抢险灭火、抢救人命和公私财物,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爆炸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五类:学生中毒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因为用餐、喝水而中毒以及煤气中毒等各种学生中毒案件。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并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查明中毒的性质和状况,组织抢救中毒者,收集相关的证据,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查明案件情况。

三、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六类:学生自杀出走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学生自杀、失踪、出走以及其他非正常伤亡等突发事件。

二、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并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准确认定事件性质,组织人员查找失踪者,出走的路线和落脚点,找回失踪或出走的学生,对自杀的学生要了解死者生前的表现,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件真相和处理善后事宜。

三、后期处置

调查了解出现这种事件的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类: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校园网络中出现的各种黑客侵入、病毒感染、浏览黄色、暴力信息等并引发治安事件等。

二、应急响应

适时地关闭校园网络,必要时聘请专家查明有害信息,把握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掌握相关的电子证据,为最后的处理提供条件。

三、后期处置

调查了解出现这种事件的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类: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应对考试突发问题的预案

各种考试开始前,要对监考老师和考生进行考试前的组织纪律教育,防止发生集体作弊等现象,一旦发生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领导果断处置,对考试中因为气候炎热或其他因素造成考生身体不适、甚至晕倒等意外情况,监考老师要事先有所觉察并及时上报,学校考场上负责巡视督导的校领导和教务处负责人要对此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之。

二、应对破坏性地震预案

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学生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秩序地迅速脱离危险地带到安全的地方,在校领导和各单位、部门的领导组织指挥下,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尽可能减少这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由校领导根据国家、省、市的传染性疫情防护的相关精神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及疾病防控中心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做好相应的人员隔离、救治及相关人员的疫情防治等工作。

第三部分  应急处置的基本程序

一、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把握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告,并主具体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信息形式报告。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3)保密:针对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4)续报:在突发事件的情况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突发事件有关变化情况。

2、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将信息通报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部门、单位,及时把校领导做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传达给工作组和有关部门、单位。

2)紧急文件报送: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和部门、单位,并按照预案和校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校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并视突发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烟台市应急办、维稳办、公安局、安全局等相关部门。

3、掌握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和相关部门、单位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应急处置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3、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设施、设备和经费到位。

5、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信息发布

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并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统一负责。

二、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各级事件的应急预案启动响应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和重大事件(II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较大事件(III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分管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处置工作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随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三、突发事件应急结束

1、突发事件已经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人结束程序。

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消息。

四、突发事件后期处置

(一)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在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学校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二)搞好调查和总结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进行奖惩和责任追究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部分  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事件,除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和及时处置外,还要向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学校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

二、物资保障 

党委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校医院等相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资金保障

应急处置资金统一列入学校财政预算。一般情况由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预算资金列支,特殊情况由学校财务处单独列支,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充足。

四、人员保障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校的要求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处置工作。学校应急队伍主要由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全体思政和心理教师、专职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后勤专业人员和学生骨干组成。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调整应急队伍。凡涉及学生骨干参加的应急队伍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以保证应急队伍的健全和稳定。

五、技术保障

(一)抓好宣传教育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等应急知识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 知道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办”、 “向谁求助”、“如何汇报”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把防患意识灌输到学校的管理层和普通师生员工中去,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防患意识入脑入心,形成人人预防、整体联控的突发事件预防氛围。

(二)搞好技能培训

学校定期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校办公室、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负责学校专业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确保指挥人员和专业应急队伍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素质,以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

(三)组织应急演练

学校视情况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模拟演练,学校办公室、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定期组织学校专业应急队伍演练,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演练,党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党委保卫部(处)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通过组织应急演练,培养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处置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程序,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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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