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暑假即将来临,为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现就做好暑假期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二、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火灾、防盗抢、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明确告知学生不要独自下海或进入深水区、无人区游泳,严禁留校学生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吸烟等;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非法集会、游行、“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防止上当受骗加入传销等非法组织,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三、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按照《烟台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在学生放假前组织专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场所的用水用电安全、实验药品及仪器设备安全、食堂卫生安全和防火防盗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对暑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食堂等场所和重要仪器设备要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部位要加强安全防护,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全面细化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及时整改。
四、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学院、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暑期留校的学生要集中登记,强化楼寓管理,离校学生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工,长期离校时应委托他人看好门户,并将联系人电话报单位值班室,以备急需时使用;各单位对所属重要设备、仪器等要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管理,加强防范;各学院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健全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暑期有函授任务或举办各类培训班及组织各类会议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五、完善值班制度,切实提高应急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各级负责人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校园安全问题能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要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学校办公室及保卫处。如发生重大火灾,可直接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生重大伤害案件,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10。
另外,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从下学期开始,学校机动车门禁管理系统将全面实行停车费微信支付收费,不再收取现金。
保卫处暑假期间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6902510
保卫处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