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14 点击数:

 

烟  台  大  学

 

 

关于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818号)的要求,结合《烟台大学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取暖、消防、交通等各类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对于寒假留守学校的学生,要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并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管理。

二、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专班,集中精力、集中人力,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学生宿舍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及饮用水、设施设备等方面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细化到具体项目、责任区域、责任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时整改到位。

(一)消防安全。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整治行动;二是组织广大教职工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特殊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各类活动,进一步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四是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二)冬季取暖安全。各单位,尤其是后勤、校办产业等部门要对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宿舍的取暖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煤气中毒事故的取暖设备,职工宿舍必须有专人定时检查,坚决防止煤气中毒、火灾和其它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安全。各单位要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高度重视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合理处置,切实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尤其是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监管,抓好食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对电气和燃气线路、油烟道清洗情况检测,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要加强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各学院、后勤处、学生处等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及时清点人数,严禁在宿舍吸烟、严禁在宿舍私拉线路烧水、取暖,防止学生因违规用电或私自外出而发生意外。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

三、加强交通安全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向师生员工讲解安全乘车知识和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主动拒绝乘坐黑出租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切实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学生南北校区之间往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范预案等方面的工作。

四、预防滑冰溺水事故

各学院、学工部、校团委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学生开展冬季防滑冰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擅自到“三元湖”、海边的冰面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

五、做好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以及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周密部署大型活动以及节假日学生离校、返校,同时要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各类学生组织、团体、社团动向,做好正确引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重点人管控工作,要提前谋划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加强教育舆情监测,确保“两会”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请各单位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1日内报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高岗  王希峰,联系电话:6901806,6902640

 

            烟台大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19  

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