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22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扎实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开展活动思想认识

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是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教育系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开学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开学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扎实开展好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教育和动员本单位师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安全意识,迅速进入开学状态,严防开学期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确保开展活动取得实效

1.严把授课时间和人员范围。各单位须在本学期开学后第一时间通过工作会议、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师生上好安全开学“第一课”。各单位负责人要把安全开学“第一课”作为师生返校前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不得由其他培训代替。安全开学“第一课”要严格落实覆盖全员要求,其他各种情况未到校的,要根据师生思想状况,在返校前有针对性补讲安全“第一课”。

2.精心准备授课内容。安全开学“第一课”是政策形势课、思想动员课、警示教育课、安全部署课。要讲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讲清学校党委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讲清学校2024年工作研讨会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安排;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红线》等宣传教育片,通过教育领域发生的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让全体师生员工深刻认识安全事故给学校、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损失,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师生员工真正汲取教训、受到警醒;要分析本单位面临的安全形势,围绕本单位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水平。

3.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微信、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发动,确保取得实效。

4.做好情况报送。请各单位于228日前将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开展统计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保卫部(处)邮箱ytdxbwc@163.com

工作联系人:娄海东 电话:6919908

 

附件: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情况统计表

 

                                              党委(学校)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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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