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有效的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滋事并在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滋事突发事件发生后有效的予以处置,减少事件影响,确保社会和学校政治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烟台大学防范和处理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滋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分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党委保卫部(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保卫部(处)、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院系党委(总支)书记等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委保卫部(处)处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保卫部(处)副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担任,成员由党委保卫部(处)政保科、校卫队、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国际合作交流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及应急处置时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3个组
1、现场控制组。由党委保卫部(处)牵头,负责对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滋事者的抓捕、现场控制、调查取证工作。
2、宣传教育组。由党委党委宣传部牵头,平时担负对师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普法教育,提高师生防范和抵御非法宗教势力渗透的能力;应急处置时,积极配合现场控制组的工作,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教育手段,对非法宗教渗透滋事者进行国家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利用所发生的事件,加大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善后工作组。由党委保卫部(处)牵头,负责查明宗教渗透滋事者的身份、事件过程、主从犯、影响后果及组织者,对事件组织者和责任人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整个事件经过以报告形式上报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滋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二、事件报告
(一)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直接向学校办公室、党委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报告。报警电话: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6911561、学校办公室:6902232、党委保卫部(处):6902510、党委学生工作部(处):6912178。
(二)事件发生的单位领导应在报告的同时,做好对宗教渗透滋事者的监控或控制工作,防止逃逸,并减少事件影响。
三、事件应急处置
(一)学校办公室、党委保卫部(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需要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小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二)现场控制组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并将情况及时向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滋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一线指挥。应充分发挥各院系党委(总支)、团委、学工组、学生会的作用,做好抓捕或控制宗教势力渗透滋事者工作,对学生进行教育,避免事态扩大。
(三)宣传教育组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专栏、横幅、标语等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指示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事件的特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防范宗教势力渗透滋事能力。
四、几种情况下的处置意见
1、发现反党反政府的标语、口号或小字报等时,要及时清理,有关部门进行追查。
2、网上发现有害信息及宗教宣传时,要及时删除、封堵。
3、发现我校教工、学生在外从事非法宗教活动时,要尽快带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或学校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势力渗透滋事应急领导小组。
4、学校教职工、学生在校内进行非法宗教滋事活动时,要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或职能有关部门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领导等要及时介入,控制局面,防止扩大和失控。
5、发现有校外人员来校进行非法宗教渗透滋事活动时,要果断制止,控制来人,并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有明显反动意图时,要控制来人,及时报告党委保卫部(处),交由党委保卫部(处)处理。
6、若国外人员来校进行非法宗教渗透滋事活动时,要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妥善处置。
7、若发现校内邪教参与者时,应及时向学校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渗透滋事领导小组报告,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进行处理。
五、应急处置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应急处置原则
1、超前预防,重视信息,掌握重点,把握主动。
2、教育为主,避免激化,主从分清,主犯惩戒。
(二)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熟悉程序,明确职责,把握政策,讲究策略,减少影响,注意方式方法。
六、善后工作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善后工作组应立即展开善后工作,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影响、后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写出报告,提出对事件组织者及责任人的处理和处置事件有功人员的奖励意见,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发生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