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狠抓落实 强化学生宿舍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狠抓落实,强化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教安函〔2019〕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狠抓落实,强化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校学生宿舍
二、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4月26日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4月14日前)。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宿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行动,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隐患台帐及责任清单,并填写《宿舍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学院重点排查本学院学生(含留学生)宿舍内有无违章使用电压转换器、热得快、学生宿舍专用多功能小电锅、酒精炉等,有无在宿舍内吸烟,有无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存在人走不断电现象,有无乱接插排和乱接电线问题。后勤管理处重点排查学生宿舍电线线路是否老化、是否规范、是否有裸露现象,楼宇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
(二)集中整改(4月20日前)。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的,一律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违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户外广告牌、防盗网等,在集体宿舍公共区域(疏散通道、楼梯)堆放影响安全疏散物品的,一律拆除或移除;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违规设置集体宿舍或者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对学生宿舍所在建筑消防设施保持不够完好有效或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配优配全;集体宿舍电气线路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电气线路,违章用火、用气等现象的,一律进行严格整治,确保符合消防要求。单位内部没有能力整改的隐患,要汇总上报学校,统一组织整改。
(三)检查验收(4月26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以查漏补缺为主线,全面督查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管理与服务意识。各学院和学生管理、宿舍管理部门要把严格管理与精准服务、疏与堵有机结合,定期与师生座谈交流,研究分析学生宿舍安全形势与具体问题,了解其学习、生活客观需求,着眼于服务师生安全健康成长,研究强化安全管理和宿舍服务的具体措施。同时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严格落实宿舍安全员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学生安全员的积极性,常态化搜集发现班级、宿舍、公共活动区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学院及有关部门报告,切实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讲座、班会、宣传标语、校园网、微信、QQ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宿舍安全教育,对专项整治查没的各类违章违规电器等用品要进行集中展示,警示引导师生严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保卫处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安全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相关岗位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从强化能力入手预防学生宿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强化问题导向、克服麻痹思想,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地抓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安全检查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要深刻汲取学生宿舍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特别是日常检查巡查,要动真碰硬、真督实查,发现问题、摸清情况、建立台帐、限时整改,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甚至“拆东墙补西墙”“边改边犯”的现象。
(五)加大安全投入。后勤管理处要对全部宿舍、楼层、区域进行彻底排查,并对陈旧、老化的电器电路进行专项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保卫处要配齐配优消防栓、灭火器、水带、烟感式报警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六)严肃追责问责。要严格落实“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要求,坚决杜绝“宽、松、软”的问题,对不重视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不履行学校宿舍安全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梳理汇总《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一并于4月22日前报保卫处,重大情况或重要信息随时报告。
联系电话:6902640,邮箱:ytu_gac@126.com
附件:宿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烟台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