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新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织

按照《烟台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疫情防控、学生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餐饮卫生安全8个工作小组,由各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要求报送检查情况。

二、督导检查人员及检查方式

(一)督导检查人员

各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负责联系相关分管校领导,各工作小组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

(二)督导检查方式

以各安全稳定工作小组为单位,自行确定时间开展督导检查,原则上在开学一周内完成。

三、督导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3〕6号)要求的《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查项目清单》为依据,同时兼顾8个工作小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和学校的部署及要求。

(二)明晰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督导检查取得实效。

(三)严格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松懈心态,压紧压实岗位安全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安全工作小组牵头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前,将“安全工作小组隐患整改台账纸质版经安全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保卫部(处)东门办公楼206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xf721521@163.com,联系人:王希峰,联系电话:18865582926,0535-6902640。

 

附件:1.安全工作小组隐患整改台账

2.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查项目清单

3.烟台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党委保卫部(处)

2023年2月11日

  


附件1

________安全工作小组隐患整改台账

报送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序号

隐患描述

整改措施

责任人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安全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

 

 

烟台大学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