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组织新学期开学前后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织
按照《烟台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疫情防控、学生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餐饮卫生安全8个工作小组,由各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要求报送检查情况。
二、督导检查人员及检查方式
(一)督导检查人员
各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负责联系相关分管校领导,各工作小组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
(二)督导检查方式
以各安全稳定工作小组为单位,自行确定时间开展督导检查,原则上在开学一周内完成。
三、督导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3〕6号)要求的《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查项目清单》为依据,同时兼顾8个工作小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和学校的部署及要求。
(二)明晰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督导检查取得实效。
(三)严格工作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松懈心态,压紧压实岗位安全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安全工作小组牵头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前,将“安全工作小组隐患整改台账”纸质版经安全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保卫部(处)东门办公楼206室,电子版发送至wangxf721521@163.com,联系人:王希峰,联系电话:18865582926,0535-6902640。
附件:1.安全工作小组隐患整改台账
2.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查项目清单
3.烟台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党委保卫部(处)
2023年2月11日
附件1
________安全工作小组隐患整改台账
报送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隐患描述 |
整改措施 |
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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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小组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