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评山东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

作者: 时间:2019-05-09 点击数: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全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及学校安全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9]1号),我校被评为全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全省仅8所高校获此殊荣。

  获评“山东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是我校多年来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建设的结果,也是全校上下各部门、各学院以及每个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体现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我校多年来持续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长期以来,学校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基础和保障。2018年,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学校在以往“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山东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创建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谋划、早实施,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构建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与此同时,学校从建立维稳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注重源头防控、加强设施建设、强化隐患治理和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可防性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师生安全感满意度逐步提高,“平安校园标杆学校”创建工作得到了省评审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学校将以获评“山东省平安校园标杆学校”为契机,立足学校实际,持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提升校园综合治理水平,推进安保工作精细化管理和服务,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需求,着力营造一个教育有方、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为建设特色鲜明、部分学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烟台大学保卫处